从东方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,根据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工作要求,该市今年来积极主动开展整违工作,今年前四个月全市共拆除违法建筑1.1万平方米,违建减存量位居全省第三。
据悉,东方市2013年—2015年违建存量达7.78万平方米,拆违任务较重。今年以来,该市对滨海南路改造项目、中心排洪沟改造项目、竹根沟改造项目、西湖湿地公园等范围内的违建以及19宗投诉或督办的违建进行了整治。截至4月30日,全市共整违112处,面积共计4万平方米,其中控违量2.9万平方米,拆除量1.1万平方米。
东方市城镇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该市将进一步加大整治违法建筑的力度。
摘自《海南日报》2016.6.15 记者徐一豪 特约记者高智